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27)亞泰金屬-簽訂不動產限制轉讓契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楊梅區瑞湖段51、51-11、51-12、51-13、51-14、44、109、109-2地號共計8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9/1/20~109/1/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0,741.36平方公尺,折合約3,249.25坪。 預估交易總金額84,116,35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鄒貴銓、林澤銘、張峻誠。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獨立董事以外之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原因:因應本公司辦理毗連地擴展計畫及基於資產移轉保全風險之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及其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09/1/15。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61,730,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仍未完成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變更,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土地無法移轉登記予本公司時,依約款辦理,鄒貴銓、張峻誠、林澤銘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2.為保障本公司權益,設定新台幣玖仟貳佰伍拾玖萬伍仟元整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本公司。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前次交易總價61,730,000元,本次關係人交易以「原購入交易價格加計利息及必要成本」作為交易價格,並經會計師出具交易價格合理性之複核意見書。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順裕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臺幣66,551,891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順裕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江庭芳。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江庭芳:(97)桃縣估字第0000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偉新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許弘毅。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省會證字第4437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辦理毗連地擴展計畫。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10月0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10月0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84,116,354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84,116,354元 29.其他敘明事項:為符合毗連地擴展計畫,與關係人簽訂不動產限制轉讓契約,並於未來俟本公司與關係人實際交易價格確定及擬簽訂不動產買賣合約前,將另行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