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12.5%退還股東現金股款
(108/03/22 17:21:0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10)南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退還股東現金股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提升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妥善運用資金,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以回饋股東。
3.減資金額:新台幣90,000,000元整
4.消除股份:9,000,000股
5.減資比率:12.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63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8/06/14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3,00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金額訂為新台幣90,000,000元整,以目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20,0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72,000,000股為計算基準,預計現金減資比率為12.5%,每股退還股東新台幣1.25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30,000,000元,分為63,000,000股,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 ,免印製股票。
(2)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75股(即每仟股減少125股),總計銷除股份9,000,0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面額認購之。
(3)本案俟提請108年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如俟後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其他影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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