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對原產自中國熱軋鋼板反傾銷案發起反規避調查及期中複審調查
(114/11/07 14:53:32)

泰國對中國大陸熱軋鋼板反傾銷案發起反規避調查及期中複審調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泰國商業部外貿廳於2025年11月3日發佈公告,應泰國國內企業提交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熱軋鋼板(Flat hot rolled in coils and not in coils)反傾銷案發起反規避調查。審查涉案產品是否經由輕微改變而出口至泰國以規避現行反傾銷措施。該次調查產品為寬度超過1,600毫米或3,048毫米的熱軋合金及非合金鋼板卷材及非卷材產品,涉及6家大陸生產商。同時對原產自大陸和馬來西亞的熱軋鋼板發起反傾銷期中複審調查。該案涉及泰國海關稅則號列7208.36.00.031、7208.36.00.032、7208.36.00.033、7208.36.00.090、7208.37.00.041、7208.37.00.042、7208.37.00.043、7208.37.00.090、7208.38.00.041、7208.38.00.042、7208.38.00.043、7208.38.00.090、7208.39.20.041、7208.39.20.042、7208.39.20.043、7208.39.20.090、7208.39.90.041、7208.39.90.042、7208.39.90.043、7208.39.90.090、7208.51.00.011、7208.51.00.012、7208.51.00.013、7208.52.00.011、7208.52.00.012、7208.52.00.013、7208.53.00.011、7208.53.00.012、7208.53.00.013、7208.53.00.090、7208.54.90.011、7208.54.90.012、7208.54.90.013、7208.54.90.090、7225.30.90.042、7225.30.90.090、7225.40.90.033、7225.40.90.090項下產品。公告自發佈次日起生效。

2010年6月16日,泰國對原產自大陸和馬來西亞的熱軋鋼板發起反傾銷調查。2011年8月12日,泰國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決定對大陸和馬來西亞的涉案產品基於CIF價徵收反傾銷稅,分別為大陸30.91%、馬來西亞23.57%至42.51%。

2016年6月23日,泰國對原產自大陸和馬來西亞的熱軋鋼板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17年6月23日,泰國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大陸和馬來西亞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維持原審稅率不變。2022年6月20日,泰國商業部外貿廳發佈公告,對原產自大陸和馬來西亞的熱軋鋼板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23年7月10日,泰國傾銷和補貼審查委員會發佈公告,對原產自大陸和馬來西亞的熱軋鋼板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基於到岸價(CIF)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維持原審稅率不變。

2023年9月15日,泰國商業部外貿廳發佈公告,應泰國國內企業提交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熱軋鋼板啟動反規避調查。審查進口自大陸涉案產品是否通過摻雜合金而改變產品成分來規避現行反傾銷稅。2024年8月1日,泰國反傾銷反補貼分委員發佈公告,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