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董事會通過子公司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昆山)預計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申請上市
(108/03/22 0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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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1)巨大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預計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審議

1.董事會日期:108/03/21
2.股東會日期:108/06/21
3.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
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輕公司
4.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之目的:
為快速拓展大陸業務、吸引專業人才、提高市場影響力及提升公司資源整合成效,及於所在地取得更多元化的的資金來源。
5.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對母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影響:
子公司捷輕公司發行後,公司仍保有對其控制地位;子公司上市後,得以取得更多元化的資金來源及籌資管道,改善集團合併財報之財務結構、減輕財務費用,充實本公司資本實力。捷輕公司在大陸所經營的新型合金材料和半固態及超塑鋁之製造及銷售業務,在大陸華東地區鋁擠型行業居於領導地位,其自行車及摩托車輪轂製造業務在國際摩托車行業居於領導地位,所聚集的經濟效益非常明顯,如順利完成上市後亦有利於本公司及所有股東的投資利潤。
6.預計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方式:
捷輕公司之業務與集團其他子公司無同業競爭之情形,尚不會因上市而有立即的調整。其組織架構將依發行當地之法規建立健全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等制度;組織架構調整以穩定性過渡為原則。
7.預計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對母公司之影響:
捷輕公司依發行當地之法規建立組織架構;其業務亦不會因上市而有立即的調整,並不會對母公司有所影響。
8.股權分散之方式及預計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
捷輕公司擬於大陸市場辦理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申請上市,股票面值為每股人民幣1元。本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提請本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捷輕公司董事會,根據當地法律法規、資金需求及市場情況調整確定;最終發行數量以監管機構核准為準。
9.價格訂定依據:
捷輕公司上市時發行新股價格,提請本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捷輕公司董事會根據當地法律法規、資金需求及市場情況調整確定。
10.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之特定對象:
捷輕公司上市時發行新股的受讓對象,提請本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捷輕公司董事會依情況調整確定。
11.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2.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就前開討論事項(項次4至項次11)進行審議日期:108/03/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捷輕公司未來送件時間、送件地點、發行條件、數量、價格及對象等仍存有不確定性及不可預測性,提請本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捷輕公司董事會屆時依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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