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國泰世華銀向國泰建設取得臺北市中山區使用權資產,計1838萬元
(108/03/22 11:01:3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2)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公告向國泰建設(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1號1樓、2樓及地下2層停車位1個
2.事實發生日:108/3/21~108/3/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281.91坪(含公設)及車位1個
辦公室租金:719,388元/月(未稅)
每單位價格:1樓租金3,520元/坪/月(未稅)、2樓租金1,630元/坪/月(未稅)
車位租金:10,000/月(未稅)
租金總金額:租金729,388元/月(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18,380,56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國泰建設(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次取得使用權資產,業於89.09.01起承租,供分行營業使用,且行舍裝修折舊攤提未屆攤提年限,暫無搬遷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該使用權資產為國泰建設71.01.04自建完成,原始登記取得日期為71.05.17)。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辦公室及車位每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729,388元(未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1樓租金3,520元/坪/月(未稅)、2樓租金1,630元/坪/月(未稅)、
車位10,000/個/月(未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蔡友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7)北市估字第00026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本行分行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03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03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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