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57)宣德-本公司擬變更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之債券持有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1/05 2.公司名稱:宣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擬變更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 6.因應措施: (1)本公告係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問答集規定辦理國內 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公告。 (2)爰依金管會證券期貨局114年5月5日公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增訂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放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股東常會及股東 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仍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轉換辦法請求轉換,以賦予投資人較 高彈性選擇換股時機,有助提升投資人權益。故本公司業經115年1月5日董事會決議 通過,擬配合法令修正,變更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 文。 (3)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對此次變更國內第三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案如有異議,請自民國115年1月5日起至115年2 月6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68號,宣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收,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 (4)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 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次變更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相關事項若因事 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 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