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佑董事會通過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
(108/03/22 16: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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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倉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08/03/22
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六條
6.因應措施: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六條,
修訂內容對照表如下:
修訂前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在轉讓前,如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修訂後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在轉讓前,如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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