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廣華9/21通過上市審議
(101/09/24 08:17:50)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1年9月21日召開之第561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外國發行人英屬開曼群島廣華控股有限公司 (Hiroca Holdings Ltd.)初次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審議結論如下:

一、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應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外,並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並俟達成股權分標準後,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最近三年度及101年上半年業績變化合理性暨相關因應措施之評估。

(二) 最近三年度及101年上半年最終銷貨集中日系三大合資車廠之比重均達七成以上,有關銷貨集中之原因、對營運風險及因應措施評估。

二、因本案係屬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請該公司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增列經我國地方法院或駐外機構公證之外國發行人及其董事及總經理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

三、請該公司股東Profit Up Group Limited依承諾按本公司上市審查準則規定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事宜。

四、為配合本公司「外國發行人註冊地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之相關規範,請該公司依承諾於最近一次股東會修正公司相關章程。

五、請該公司出具承諾書,承諾自上市掛牌日起三年內,在不損及股東權益之前提下,將Hirosawa Automotive Trim USA Co.納入上市主體。

廣華公司之基本資料如下:

一、公司地址:Marquee Place, Suite 300, 430 West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208,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

二、申請上市時資本額:新臺幣630,000仟元

三、公司負責人:董事長  余澤民

四、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稅前純益:(新臺幣)

(一)2009年度---588,048仟元

(二)2010年度---694,046仟元

(三)2011年度---770,515仟元

(四)2012年上半年---287,782仟元

六、每股稅後盈餘:(新臺幣) 

(一)2009年度---13.51元

(二)2010年度--8.63元

(三)2011年度---9.18元

(四)2012年上半年---3.38元

七、主要業務:汽車塑膠內飾件之射出成型、表面噴塗、曲面印刷、模內成型加工及塑膠內飾件模具之製作銷售。

八、市場結構:中國大陸 89%、其他11%

九、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7席,持股計33.28%(註)(截至2012年7月11日)

註:係包含董事配偶及董事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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