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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全家-代子公司日翊文化行銷(股)公司公告自115年1月1日起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年12月24日 2.變動之性質:因應「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為能反映資產之 未來經濟效益,委由中華資產鑑價中心(股)公司評估理貨設備之耐用年限, 並由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出具複核意見書。 3.變動之理由:理貨設備之實際經濟耐用年數應較原採用耐用年數為長,為反映 其真實耐用年數,合理分攤成本。 4.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不適用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不適用 6.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政策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不適用 7.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簽證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不適用 8.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蔡亦臺會計師已複核竣事,說明如下: 一、變更會計估計之性質與理論依據 (一)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及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四號規定,由於 企業經營活動隱含不確定性之結果,財務報表中許多項目無法精確 衡量而僅能估計,因此在新資訊或更多經驗累積之獲得下得修正以 往之估計。 (二)依 貴公司管理當局所述,鑑於貴公司之設備良率高及保養紀錄良好, 且設備使用強度低於預期,造成設備磨損程度與經濟效益消耗速度減 緩,故擬參照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經濟耐用年限延 長之合理性評估外部意見書將部分設備之耐用年限由原來之6年延長 至10年。 二、變更會計估能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之理由 依貴公司管理當局所述,貴公司之理貨設備良率高及保養紀錄良好, 且設備使用強度低於預期,造成設備磨損程度與經濟效益消耗速度減 緩,評估該廠房之實際經濟耐用年數與現行採用之耐用年限存有差異, 其耐用年限原估計為6年,據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 報告,對該等設備進行實地勘查,並將其經濟耐用年限分別就綜合性、 功能性及經濟性方面執行評估,該理貨設備之經濟耐用年限應為10年。 三、改用新會計估計之預計會計估計變動影響數 依貴公司之設備資料,若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將該生產設備之耐用 年限由6年延長至10年,預估民國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折舊費 用將減少約新台幣21,156仟元,經本會計師複核相關設備資料, 未發現有重大不合理之情事。 9.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10.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