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嬰房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115/03/04 18:27:0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911)麗嬰房-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5/03/0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39,23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7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營運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22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77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優化集團資源配置並活化閒置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康和皇家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有業務往來之關係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71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往來需要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4,84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8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2026/2/26匯率RMB:NTD=1:4.568;USD:NTD=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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