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展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115/02/02 19:13:0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41)易通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2/02
2.公司名稱: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12月26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原公司名稱「易通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變更為「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臺南市政府115年1月16日府經
商字第11500240810號函核准更名變更登記在案。
2.本公司115年2月2日董事會決議擬訂定115年5月11日為換票基準日,辦理新股票換發
作業。本作業計畫仍需經財團法人櫃買中心核准後方行實施,核准後本公司將另行
公告。
6.因應措施:
一、本次更名換發有價證券、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票原名「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鑫永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總計48,700,000股(含已上櫃
普通股股份32,144,815股及私募普通股股份16,555,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487,000,000元。
(3)更名後換發股票普通股股份總數為48,700,000股,其中上櫃普通股股份
32,144,815股及私募普通股股份16,555,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
台幣487,000,000元整。
(4)換股比例:本次更名換發新股票,按「更名換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舊股票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
(5)權利義務:更名換發之新股票除私募普通股其有關限制轉讓之規定,依證券交易
法第43之8條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均相同。
二、更名換發股票相關作業之日程如下:
(1)最後過戶日:115年5月6日。
(2)停止過戶起訖期間:115年5月7日至115年5月11日。
(3)更名換票基準日:115年5月11日。
(4)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115年5月12日。
(5)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
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
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15年5月12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
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
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
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五、上述換發股票相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
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六、本公司更名換發股票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定後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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