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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寶碩-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假決議)
1.股東常會日期:115/06/02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份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假決議,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39.39%),故不予討論,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討論。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4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份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董事選舉並不適用假決議,故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選舉。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份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假決議,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39.39%),故不予討論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假決議事項,將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第二次 股東常會。如仍有已發行股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之同意,第二次通過即視為普通決議。 (2)依經濟部99年1月12日經商字第09902400130號函,毋庸依公司法第165條辦理股 票停止過戶,而以第1次股東會之股東為開會通知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