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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7)旺宏-本公司第11屆第2次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21 2.減資緣由:本公司無償收回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864,080元 4.消除股份:86,408股 5.減資比率:0.00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8,399,270,14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8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