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自2026年起與經濟相關規定之重要變動
自2026年1月1日起,立陶宛多項與經濟相關之重要新制正式上路,摘要如下:
1.簡化國家財政紀律:新法要求國家支出年增幅最高為 5.2%;地方政府預算支出則不能超過收入的1.5%。
2.國家道路基金(State Road Fund)正式啟動:首年籌集 1.79 億歐元,將用於維修國家重要道路及高速公路、建造通行道、維護地區道路與橋樑等。2027年重型車道路收費系統上路(e?tolling)預計該基金可再獲挹注 2 億歐元。
3.簡化國防及安全相關產業投資流程:國家投資保留地可用於生產計畫與相關基礎建設,投資者僅需在通報後無需建照即可動工,國防與安全產業相關計畫評估流程將自3年縮短為6-15個月;另國安相關重要設施自2026年起可使用森林地,並簡化該設施的環評流程。
4.禁止完全砍伐與不友好國家(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邊界之樹林:在兩俄邊境地區之森林禁止完全砍伐、在國家高速公路與主要道路兩側 100 公尺範圍內,亦禁止砍伐。
5.加強對弱勢族群的電力使用保護:弱勢族群電費欠款可分 12 期攤還,爭議期間不得停電,並開放企業申辦 12 個月固定電價方案;100 kW 以下再生能源生產者(包括太陽能、風能)免繳社區回饋金、再生能源商業開發商繳交社區回饋金範圍,則自電廠方圓5公里縮短為1.5公里。
6.退休基金可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票、債券)以及大型生產與民用基礎設施:盼藉此擴大對國家經濟的投資並促進立國資本市場發展。
7.取消公司行號每月向國稅局報告慈善支出的規定:改由慈善受款方併受款用途與執行情形,每年向國稅局申報。(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