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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創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5號2樓 (台北矽谷II 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C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 (2)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3)107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A.提案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B.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C.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 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受理提案期間:108年4月2日至108年4月12日17時止。 (3)受理方式:本公司以書面方式受理,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提案處所:創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組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5號12樓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