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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7)喬鼎-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其享有限公司 超云鼎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志恩
董事 資豐投資股份有 神達投資控股(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限公司代表人 三趨科技(股)公司董事
何繼武 輝創電子(股)公司董事
董事 新代科技股份有 新代科技(股)公司行政總監
限公司代表人 聯達智能(股)公司董事長
黃芳芷
獨立董事 張文鐘 凱崴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奕良 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擔任與喬鼎公司營業範圍內之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6~115/06/2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通過,選任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擔任與喬鼎公司營業範圍內之相關職務,解除以上董事從事相關行為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志恩 董事長暨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超云鼎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加楓路24號1幢三層南部位3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軟體發展、技術服務、電腦軟硬體及輔助設備批發、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有控制力影響之子公司,故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李志恩 預計投資人民幣120萬 佔2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